江芜意识不清地抓住交叠在她胸前的手,非常困难的说出一句话。
“别走!”
庄晟看向自己的手,嗯了一声,从她胸前移开。
“她这是活过来了吧!”女孩母亲惊喜道:“谢天谢地!我女儿总算不用背负一条人命。”
庄晟瞥了她一眼,抱起江芜上了救护车。
他身心俱疲地按了按眉心,“打电话把张敛叫过来。”
“张敛对护理很有经验。”岑森笑了笑,盯着庄晟突然道:“阿晟,你的下嘴唇怎么破了?”
庄晟的唇色很浅,暗红的伤口非常显眼。
“又被她咬了!”他烦躁的用拇指搓了搓,因特别用力,淡粉的唇色红成了樱桃色。
“又?”岑森总是能在普通的话语中截取到关键信息。
据他所知,上一个碰过他嘴唇的人还是某个有夫之妇。
目光不由从庄晟的嘴巴移到躺在病床上的江芜身上。
有夫之妇?
个子不高?
长相平庸?
说平庸太夸张了一点,这女人五官还是很好看的!只是皮肤太差,肉多了一点。
岑森顿时发现自己一秒就解开了困扰多年的谜题!
本来一道很难的考题,他以为这辈子都答不上,结果突然发现这答案就明晃晃写在考卷上,就在眼皮底下。
恍然大悟的同时,颇觉得不是滋味。
而且两个小时前,他还和江芜热烈的讨论过这个迷题。这答案正主竟不知道自己曾经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还真是一语成谶,这两人以后不会真擦出什么火花来吧!
“江小姐,其实挺不错的!”岑森突然冒出一句。
“别看她现在胖,但底子摆在那儿。”
庄晟皱眉看岑森,不知道他没头没脑说这些话是什么目的。
岑森语重心长地说:“胖的时候不赶紧下手,等人家瘦了,就没你什么事了。”
缺铁锹吗?
兄弟我给你现场做一把!
……
庄明珠赶到医院时,医生正在和庄晟沟通病情。
“病人右手有轻微骨折,大脑受损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评估,心肌动能恢复的也不是很好,需要住院观察几天。”
“我知道了,谢谢医生。”
送走医生,庄晟转头就看见带着墨镜的庄明珠,鬼鬼祟祟地在病房门前探头探脑。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庄晟疑惑的问庄明珠。
庄明珠心虚的望向江芜:“那姑娘没事吧?”
“没事。”
庄明珠突然出现在这里显得太过匪夷所思,大明星就算要看病也不会来这种公立医院,庄晟盯着她打量。
庄明珠今天为了当狗仔是做足了功课的,一身灰白色运动装,鸭舌帽、墨镜、口罩、耳麦、望远镜装备非常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