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辈子就要在这个凭空多出来的朝代中度过吗?若自己真的在这里待一辈子,林暮琛会想她吗?她又自嘲一笑,他巴不得自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又怎么会想她?
这样想着,她便有些难过地掉下泪来。
云棉看见黎落落泪,一下子慌了手脚,忙从她枕下翻出一条洁白的手帕为她擦泪。
“小姐,你别哭啊,大夫说,你的病刚好,不能大喜大悲的。想不起来咱就别想了,等哪天没准就自然而然地想起来了。”
云棉将黎落脸上的泪水擦干净,又伺候她睡下,这下才舒了口气。
“锦儿姐,你说,咱们小姐会不会一直这样下去,什么也想不起来,完全像变了个人似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云棉将头伸出帐外和云锦说着话。
“我也不知道。不过,大夫说了,失忆之症虽难愈,但之前的病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总归也算是喜事一件……哎呀,别想那么多了,快睡吧。”
云锦或许是有些困了,声音有些慵懒。
“你说,我们要不要让小姐见见墨公子?没准看见他,小姐的病就全好了。”
“呀!你疯了?你忘了当初老爷是怎么说的了吗?真是不要命了!”
云棉的话顿时让云锦睡着全无。当下低声呵斥起云棉来。
“咱们小姐是金枝玉叶,岂是墨子然这种穷酸书生配得上的?当初要不是老爷好心收留他做门客,他还说不定怎么穷困潦倒呢!我说你以后可千万别在小姐面前提他了。你不想要小命了,我还想要呢!”
云棉听着云锦这些有点尖酸的话,虽心有不甘,却也不得不承认,墨公子确实配不上自家小姐……
一个月后。
黎落手捧《诗经》静静地坐在后花园的秋千架上读得津津有味。
腊月的风正是最凛冽的时候。她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被冷风吹得泛红,却在几枝耷拉下来的红梅的映衬下,更加好看。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却刚好够她适应左丞之嫡女这个身份。
云棉说,曾经的黎落最爱红梅,所以,爱女如命的穆华池便命人在后花园种了满苑的红梅。
于是,自打可以下床走动,她便隔三差五地来后花园“赏梅”。
云锦说,曾经的黎落最爱读《诗经》里那些文绉绉的诗句。
于是,每每“赏梅”之际,她总不忘顺便拿本《诗经》。
她有点喜欢这样的生活。
虽然每天都在刻意地去模仿另一个人,却可以不用使尽混身解数去围着一个人转,更不用像个傻瓜似的默默付出,等那个人喜欢自己的那一天。除了偶尔会想家之外,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挺惬意的。
想到这,黎落嘴角噙笑,伸出纤细的手指碰了碰鬓角边的红梅。
“小姐,你怎么又忘了穿斗篷?”
黎落循着声音望去,便看见云锦正抱着她那件织锦镶毛的素白斗篷朝她跑来。
双丫髻上的两只鎏银喜鹊步摇随着她轻快的脚步上下摇摆着,煞是可爱。
“小姐啊,你病才刚好,别总是老往这后花园跑,冻着了可不好。”
云锦伸出一只手将黎落肩头的浮雪扫落,将那件厚厚的斗篷披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