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鸿:“说的也是,仙人,不一定是好人。听说修仙界,和人间没什么两样,都是为利而来、为利而往,夺舍,夺丹,夺元神,杀妻证道,自诛九族……与此种种,皆有先例,是这样的吗?”
云松鹤:“……”
作为鲜活的案例之一,他在听到“杀妻证道”四个字时,眉头一跳,心情很不愉快。
元鸿喃喃自语:“师爷,可能真的不是什么善类吧……知人知面,难知心啊。”
“好坏,有必要纠结吗?利我便是好,损我便是坏,只要习惯这样想,人就轻松多了。”
云松鹤冷哼道:“最怕好人做不成功,坏人当不彻底!上上不去,下下不来,何苦折磨自己?作为过来人,我有必要提醒你,面临选择的时候,千万不要犹豫,否则你真的会后悔,无比后悔,悔得肠子都青。”
元鸿:“你选择过?你犹豫过?你后悔了?”
云松鹤:“是啊,我也有过选择,当初没杀干净,现在悔死我了!”
“其实,杀也后悔,不杀也后悔。但杀了,就算后悔,也只是跟自己的良心作斗争,不用担心死人会报复你;你不杀,那更加完蛋,日后麻烦找上门,你一定会后悔当初没有痛下杀手。”
“两害相权取其轻,我言尽于此,最后还得你自己做决定。你随便选,我不干涉。”
说完,他就打算离场,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等等!”元鸿叫住他,“你究竟怎么找到黄粱城来的?师爷一死,你就到了,是不是太过巧合?而且,你明明说,金蚕蛊之祸,也有可能殃及于你,可你就这么轻飘飘地来,又轻飘飘地走了?”
云松鹤无奈道:“那没办法,这事儿就是这么凑巧。正如我也想不到,我竟然会在这里,解开困扰我十年之久的‘金蚕蛊被盗’之谜。”
“又或者,对我而言,这一点都不巧!因为我一直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寻寻觅觅,找了十年,终于有了下落,不是理所应当吗?”
“至于我为何‘轻飘飘’地放下这件事,是因为在我看来,丢掉的金蚕蛊只是作用在几个凡人身上,并没有流落修仙界,掀起更大的风波,我也就没必要担心了。”
修仙之人,见凡人,如见蝼蚁,何惧之有。
凡人一生不过百年,他早已经上千岁了,在他眼里,凡夫拼杀,就像蚂蚁打架,家族仇怨,如同蚁群纷争,而王朝更迭,则是一把火杀死一波旧蚂蚁,焦土之上又诞生另一波新蚂蚁,新的蚁群代替旧的蚁群,循环往复,没有新意。
云松鹤不是无聊的人,他不在乎蚂蚁是怎样生存的,更不在乎凡人之间见“冤冤相报何时了”。
“不过,多亏你叫住我,有件事,我差点忘了做。”他蓦然看向李停云,踱步过去,手掌心放小孩儿天灵盖上,拍了拍。
“哎,看你这一脸晦气样儿,让我瞧瞧……嗯,不错,不错,果然是个杂灵根!”
更放心了。
云松鹤昂阔步,潇洒离开。
“大人,那我们,是不是要……”衙役伸手在颈间一划,比了个“咔嚓掉他”的手势。
“那位仙长的话,你们几个全都听到了,是不是也该……”元鸿学他比了个相同的手势。
衙役们慌了,元鸿一身武功,他们是信服的,孰料,县令大人说:“放他走吧。”
“啊?”
“我说,放了他,让他走。”
“啊啊啊?”
元鸿不说话了,一个哨声把路边吃草的马儿喊来,踩着脚蹬飞身上马。
怎么来的,就怎么去了。
衙役们只好放掉李停云,追着远去的马蹄声,高喊着“大人等等我们”,也都相继跑没影。
原地留下一个“震惊!我竟然也会走狗屎运而不是踩到一坨臭狗屎?!”的李停云——后者显然要比前者更加真实,更加合理,更有可能生他在身上才对!
不多想,李停云随便找了个破瓦罐,用手一把一把往里填满大火烧剩下的灰烬,那灰分不清是骨灰、草木灰还是碎成渣的砖石,整座房屋都被这场诡异的大火烧成细细的粉尘。
罐子装满为止,剩下的就让大风吹走,李停云抱着罐子,打算埋在先前那座小山丘上、柳树荫下。
半道上,他忽然想起来,旺财呢?
这只比他还馋的大蠢狗,一日三餐顿顿不落,每天准时叼着饭盆找他三回,无论风霜雨雪,无论春秋冬夏。
就在昨晚,狗子吭哧吭哧追他那么远,却被他踢翻狗盆,之后黯然离去,再也没出现过。
咋地,一顿不喂,它就跑了,不认他这个主人了吗?
李停云甩甩脑袋,瞬间否决这个念头。
今天村子里出奇地安静,平时鸡犬相闻,而现在,竟然连一声狗叫都听不到。
村里养狗的人家挺多,都是养来看家护院的,三户一小狗,五户一大狗,旺财在狗群里格格不入,经常跟别的狗吵架,只要它在村里晃悠,保准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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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狗随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