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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我很是生气,好心没好报!当我再仔细看清时,顿时愣住了。

小男孩年纪大约七八岁,浓黑的头发梳着个发髻用蓝布包裹着,并用同样颜色的蓝布条扎紧。白皙的皮肤如同白玉般细腻,散发着淡淡的光泽。浑身透着一股儒雅仙韵,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一双大而眼睫毛浓长的眼睛很美,却含着一丝冰山一般的冷漠,有着和年龄不相配的成熟。

美男呀,美男!我简直快要仰天大笑了,皇天不负苦心人,等了四年,终于等到了一个有潜质的美男。刚才幸好我出手及时,否则打坏了我的美男,我非宰了这群小子不可。

我站在旁边,细细欣赏着正在拍衣服上灰尘的小美男,衣服应该是新的,所以他异常的珍惜。拍去灰后,还小心抹去细微皱褶。

怪不得他要被打,一掐就仿佛能出水的剔透皮肤,美得简直不象个男孩。再加上一身书生打扮的长衫腰部系带,而不是普通乡下孩子的短上衣长裤,当然被视为另类。

希望他长大后还是那么漂亮,哪怕有现在一半的姿色,也是个普通村姑都自惭型愧的超级美男了。

我笑盈盈地望着新发现的宝贝:“你是韩老六新媳妇的儿子吧?”

“是!”他整理完衣服,根本不看粉雕玉琢的我,将背影留给了我,很是冷淡:“怎么样?”

平肩,长腿,细腰身。。。长大后只要足够高,一定是副好身材。

农村里没了爹,多少会被人欺负。看来这种不道德的陋习影响了这个小美男的心理呀!冷有冷得味道,越是冷,我越是喜欢,很配他的气质。怦然心动呀,世界真的是太美好了。。。难道我恋爱了?对,我恋爱了。

“我叫百花,百花盛开的百花,刘百花!你叫什么?”恶俗的名字呀,一听知道是傻大姐的名字吗,但还是要说,先问下初恋的名字吧。

“萧逸风!”他还是象冰水一般冷冰冰的,但终于转过身正对着我。风吹起,扬起他包裹头顶发髻的蓝布条、长衫衣摆在风中飘荡、配合他幼稚却满是严谨的成熟美颜,哇哈哈哈,现在都这样了,长大后还不迷死人?

“很好听的名字,我喜欢!”我说的是真话。

他犹豫了一下后,微带着自豪:“是我爹帮我起的,说做人应当洒脱,笑看俗世,又应顺势而飞。他是个教书先生。”

文化人的后代呀!喜欢喜欢呀,我心里一阵狂喜,差点没美得晕过去。不错不错,到底不一样,名字起得简单好记,不象王侯之类,这个熙那个曦,存心起一些让人一看先是一愣的字。

初定一个

“那你一定识字了?”我笑吟吟地拉起萧逸风的手,他的手又软又滑,没有一个茧子,看来不是做粗活的人。

我们走到河边草地上坐下,打开了话匣子。

“我已经是乡试的贡生了!”他的话让我吃了一惊。

于是我问:“你几岁呀?”

回答:“五岁识字,今天八岁了。”这个年代,七八岁当贡生也是不容易的事,特别是在这个穷地方。哪怕临村比这里人口多一点,也好不到那里去。

“我娘嫁给这个男人就是为了我读书,他答应供我读书的。”他的眼眸悠远异常,完全没有小学一二年级的稚嫩,有的只有经历世态炎凉的冷峻。

我叹气,这里可没有希望工程,贫困家庭减免。一个死了男人的女人,只有缝缝补补、洗洗衣服赚点外快。他的娘一看就不是下地种田的人,这里的生活水平又不高,吃口饭都成问题,哪怕他娘象孟母一样每天晚上织布,也没人来买。

怪不得逸风那样清瘦,但瘦归瘦,皮肤还是那样的好。到底是天生丽质呀!

我掏出袖子里的鸡蛋,塞在他手里,含羞带怯温存地道:“给你吃。”说完就逃跑了。

跑了一段路,才一拍头,我逃个什么劲?

有了逸风后,我仿佛有了盼头,只要一有白煮蛋鸡蛋,就偷偷藏着,然后拿给他吃。而他见到我时眸中的冰冷,似雪山上慢慢融化的冰雪,聚集在他一旺秋波中,清澈而明亮;但面对别人时又是一片寒冽。也只有对着我才会微笑,如此待遇,真的让我是死而无憾了!

半个月后一天,逸风将我塞给他的鸡蛋又塞还给了我,诺诺道:“这东西很贵,以后不要给我了,你自己吃吧!”

别呀,不吃怎么能长身体?我还等着看你长大后的俊美模样。鸡蛋算什么,难得碰到一个如此有培养前途的帅小哥,让我掏心掏肺都可以。

“不要紧,我家还有很多,每天都吃不完。你多吃一点,以后考个状元后回来还给我。”我又将鸡蛋塞进他手中,顺便紧紧抓住,狠狠的摸了把油水。

他棱角分明的嘴角两边往上弯起,让我有了吻上一口的冲动。并且很邪恶地开始盘算,是不是将这未来美男的初吻先给夺了,等条件成熟了,最主要是我的身体成熟了,再一口吞了。

春风般的笑容很快的消失了,他整齐漂亮的眉毛中间微结,居然有了只属于成年人才有的愁眉不展:“新爹爹说今年收成不好,可能供不上我读书,让我停上一年。但我不想停学去下地干活,我喜欢读书。”

我愤然而起,很是敌忾的大声骂道:“媳妇骗到手,说话不算话了?不行,你要跟你娘好好说说,如果他不支付学费,立即休了他!”

逸风仍旧坐在旁边,呆呆地仰头看着我。

连他娘都难以驾驭命运,更别说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虽然这个孩子早熟了点,但孩子终究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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