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玫瑰离开,家里的东西他一直没有动。仍旧满墙都是玫瑰的照片,仍旧习惯每天下班回家买一打白色玫瑰花。
这个周末,他把衣柜里玫瑰没有拿走的衣服都取了下来塞进箱子里。做这些的时候他发现玫瑰是很专一的一个人,她的衣服一色黑白蓝灰。转而想到,对于爱情,她也是一个这么专一的人吧,只不过那个幸运的人不是他。
照片也一一取了下来,原先有照片的地方只剩一块块白色的印子,班驳如战场。
接到电话已经是三个月之后。
他去德国采访一场球赛,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按下电话留言,第三个电话是一把陌生的声音。“我看见了你留在医院的名片,有事详谈。我是亚历士。”地道的英语,字字清晰,不带丝毫感情,让人摸不准他是什么心态和心情。
利昂去煮意大利面,一边打开电视机。吃到一半,把声音关掉,又把留言来回听了几遍。回放第一遍的时候,他觉得现在也没什么可谈的了,不想心情再被打扰。回放第二遍的时候,觉得对方已经把电话打过来,假如自己不回电,是不是显得懦弱。回放第三遍结束,他直接按了回拨键。
约在皇后俱乐部,地点是利昂选的。当天是周末的同性专场,他有点故意为难亚历士的意思。
从前又风光又糜烂的那些年,英利昂并没有在乎过名誉,同性俱乐部于他毫无陌生。但亚历士不同,那么光明那么正派的一个人物,他的生活轨迹比教科书还正确,他高高在上宛如神祗,涉足任何有争议的场合都可能毁了他的政治生涯。
但是看见亚历士的时候,利昂知道他想错了。亚历士比他早到,没有爽约也没有选什么偏僻角落,他就大大方方地坐在离吧台不远的位置,开了一瓶香槟,一身的气派好像坐在总统府的宴会厅。他就是有那种气场,不以身边的环境而改变,是身边环境因他而高贵。
“你是几时出院的?”利昂拉开一把椅子落座。
“两周前。平生没有休过这么久的假,但医生说三个月出院已是奇迹。”亚历士淡淡微笑,似面对一个三月未见的老朋友,“出院之后有太多事情要处理,但我一直想着,有些事要和你说。”
“如果事关玫瑰,那么已经迟了,没有再谈的必要。”利昂觉得他把表情控制得很好,但提到这个名字,心里仍然扯痛一下。
“任何事不要太快下结论。你死我活,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利昂笑,冠冕堂皇的话谁都会讲,反正受伤的是我不是你。想着,有点心灰意懒,淡淡道,“我英利昂也是会恨的。”
记得绿罗裙
“我英利昂也是会恨的。”
听到这话,亚历士莞尔。他忽然有了些明白,英利昂与玫瑰是同一种人,他们都是恣肆鲜明会走极端的那种人。他喝下一口酒,笑自己似在含笑饮苦酒。
许多年前的一夜,他对玫瑰避而不见,她发了疯似的找他,找遍北京城。他回电话给她的时候,她站在凌晨三点的南三环大街上哭得喘不过气。他对她说,“你这样歇斯底里,没有人会喜欢的。”
没有人知道,他是多么讨厌她,而他又是多么喜欢她。
遇见玫瑰的那一年,他才28岁。
那年他被派驻北京。盛夏,他去北戴河度假,救起一个跳海自杀的女孩子,那就是玫瑰。
那个夏天,他们一直在一起。
玫瑰教他汉语,他同玫瑰练习英文。那个19岁的女孩子,扎着马尾辫,光脚穿着白色球鞋,绿色荷叶裙子,能够把书藏在大大的口袋里。她的鼻子和额头上还有痘印,可是笑起来如花盛开。
后来的许多年,亚历士经常还会想起她回头对他笑的样子,她喊他名字时略略上扬的尾音。
那个19岁的女孩子,是他见过最有生命的女孩子,却选择自杀。她同他讨论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她同他一起看了五个版本的《安娜·卡列尼娜》,他们听李斯特和门德尔松听到深夜,她为他画素描,她为了一些哲学或政治的观点与他争执不休。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有这样深刻的想法和丰盛的灵魂,她却哀伤地问他:像我这样丑陋弱小贫穷孤独的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他不知道她是谁,她也不知道他是谁。暑假过去,以为不会再见。
秋季,他应邀去大学演讲,再次相遇,这才知道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完。
她是大学一年级学生,他是最年轻的大使。
她从小就失去父母,寄身亲戚篱下。他的妻子和孩子在瑞士,他独自在北京。
她在报社做实习记者,去采访他。周末,他们去骑三轮板车,从建国门换着骑到丰台。他教她游泳,她一直没有学会。
他一直觉得,他对她是有责任的。他救了她的命,他应该对她的生命负责。他应该为她安排一条光明的路,让她快乐地活下去。他一直觉得,他们之间比白雪还要纯洁。他对她的依恋就像兄长对妹妹,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他对这段关系毫无设防。
有一年圣诞节他回家团聚,回来却找不到玫瑰。那时他才知道,这个女孩子对他是多么重要。
很激烈地吵了一次,他避不见她,她的生日派对他也没有去。那个阶段,他觉得他很讨厌玫瑰,讨厌她把他们的关系弄到复杂,讨厌她不肯放过他,讨厌她的激烈任性和极端。
后来他在选举中成功升职,回调到欧洲。
他一直把他的感情藏得这么好。或者说,他一直不知道他把自己的感情藏得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