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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2页)

“你把我当朋友,也把他当朋友吗?高三那年突然刻苦学习,只为了能够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野营的时候找遍了借口只为了和他在一个帐篷里,每天早上怕他没吃早饭,特意绕了十分钟的路给他买早餐。”

“沈清,你告诉我,你也把纪存礼当做朋友吗?”

傅斯凛声音冰冷,比凛冬的寒风不遑多让,吹进了路遥的心里。

他没想到,他们说的是纪存礼。

路遥终于想起来那天伤口拆线在医院拿药的时候被他遗落的半句话是什么。

纪存礼对傅斯凛说的是:“你是我的前任。”

手心中再次泛起痒意,路遥骤然把手缩了回去。

纪存礼和傅斯凛谈过恋爱。

傅斯凛是个男人。

他在游戏的时候说性取向不是男人。

他和自己一样拿了说谎牌。

谜底在这一刻被揭开,但是路遥的心情却没有起伏,那颗含在嘴里的奶糖终于在口腔中融化。

他甚至还有心情想:吃瓜竟然吃到了正主的身上,啧。

争吵愈演愈烈,在傅斯凛说完那句质问的时候不大的空间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良久,沈清的声音低了下来:“刻苦学习是因为我无意看到了你要报考的大学,给他带饭是因为他从来不会吃,这样我就有理由送给你,那不是我绕了十分钟买的早餐,是我早起了一个小时按照你的喜好做的,不然你以为那么挑食的你能每次都吃到合胃口的早餐?”

“野营和纪存礼在一个帐篷,是因为我看见你会石更,我害怕你觉得我恶心。”

沈清抬头,声音哽咽:“从高中到现在的十三年,我喜欢的人,一直是你。”

路遥抿嘴,瞳孔猛然收缩:所以这还是个他爱他,他爱他,他却不爱他的青春伤感文学?

吃到了个大的。

草。

他和纪存礼的姿势依旧尴尬的亲密,路遥用手肘撑着沙发,为了不整个人压在纪存礼的身上脊背挺得笔直。

这个姿势连经常锻炼的他不到十分钟也觉得酸涩。

他的上半身都开始打颤。

偏偏纪存礼的手在这个时候握住了他攥着的拳,掰开手指,五指从指缝中出穿插——

路遥被惊得失去了支撑点,彻底的被纪存礼抱进了怀里。

与此同时耳边传来了傅斯凛难以置信的声音:“你喜欢的人是我?”

沈清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知道你和纪存礼交往的时候我就已经准备把喜欢你这件事烂在肚子里。”

“可是我控制不住,我真的控制不住,你知道喜欢一个得不到的人是什么滋味吗?是在心脏中埋下了玫瑰种子,玫瑰在心脏上盛开绽放,茎叶的根刺却埋在了心脏里,刺破血肉!”

泪水终于涌出眼眶,滴答滴答落在地面。

手中传来纪存礼的温度,路遥暗暗挣扎,却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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