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esp;低头看了看表,休息时间造有二十级分钟,她见时间还早,压不住满心好奇,便往上走去。
&esp;&esp;推开通往天台的门,冬天的暖阳透了送来,驱走了楼梯间里的阴凉。
&esp;&esp;罢踏出险暗的楼梯间时葳葳藏有一瞬只看见一个背光的身影,涨双眼适应了室外的光亮后,她才看清那弹吉他的家伙竟然坐在围墙上。
&esp;&esp;激昂的和弦变奏换调,从低音向上攀到高音,她只看到他的手在吉他弦上飞跃,快到她看不清他的手指是如何变换的,就在她目不转睛看得叹为观止时,他吉他的弦突然断了。
&esp;&esp;乐音戛然而止!
&esp;&esp;断掉的吉他弦向上弹起,他侧过脸闪开,但那条钢弦还是割过他的脸颊,他痛得低咒了一句。
&esp;&esp;“你没事吧?”她吓了一跳,下意识走上前去。
&esp;&esp;他猛地抬头,像是没想到这时这里会有人来。
&esp;&esp;“糟糕,你流血了,等等,我记得我有带面纸。”她低头搜口袋,抽了两张面纸给他,指指他的脸颊“拿去,擦一擦。”
&esp;&esp;有些疑惑她的存在,但他还是接过面纸,擦去脸上渗出的血丝。
&esp;&esp;吉他弹得不错,你是来参加节目录影的吗?”
&esp;&esp;瞥了她一眼,他默默的擦着脸上的血痕,没答话。
&esp;&esp;哇,耍酷啊,真没礼貌!
&esp;&esp;见他不理她,葳葳皱起眉,觉得有些自讨没趣,对这人的印象大打折扣。看他自顾自的开始弄他那条断掉的吉他弦,她也不再说括,悻悻转身就离开天台,回去上工。
&esp;&esp;本以为这只是一段没什么大不了的小插曲,谁知道晚上好不容易忙完要下班回家时,经过正准备录综艺节目的二棚化妆室,却听到里头传来争吵的声音。
&esp;&esp;“不过是个三流新人,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告诉你,本小姐不干了!”
&esp;&esp;她好奇的探头,却差点被气冲冲跑出来的小美给撞倒。
&esp;&esp;看着小美匆匆跑走,敞开的门内只见几个男人一脸苦瓜的聚在一起。
&esp;&esp;她认出其中一个是某家唱片公司的宣傅,大家都叫他小齐,他人还不错,上回还请她吃过饭。“小齐,怎么回事?”
&esp;&esp;“葳葳?太好了!”小齐一看到她双眼一亮,马上冲过来将她拉了进去。“你来得正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拜托你帮帮忙,邢磊把小美气跑了,你可不可以帮他化一下妆?”
&esp;&esp;“气跑?”她有些踉跄地被拉进门,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坐在椅子上那一脸臭黑的男人,她愣了一下“咦,是你呀!”
&esp;&esp;“有什么好化的”邢磊闻言冲口就是一句,结果回头一看,被小齐拖选来的救兵竟是中午那帮了他的女人,他接下来的话反倒不好再骂下去,迅即闭上了嘴,不过神色还是很难看。
&esp;&esp;“太好了,你们认识吗?葳葳,那他就拜托你了。好了好了,快快,阿成、小汪,你们先跟我来,我们先过去。阿磊,你等葳葳帮你弄好了之后再过来。”小齐边说边带着另外两人匆匆离开。
&esp;&esp;“喂,小齐、小齐,搞什么呀!”她追出去,可他们早已头也不回的跑了。
&esp;&esp;葳葳皱着眉回过头来,只见那家伙仍然一脸臭黑的坐在椅子上瞪着她看,左颊上那一条伤痕微微浮肿着。
&esp;&esp;“好了,现在到底是怎样?”她叉腰看着他,没好氛的瞪回去。
&esp;&esp;“不用怎样,我这样上就行了。”他倏地站起身来,拿起一旁的吉他就走。
&esp;&esp;“站住!”她见状挡在他面前,一把将他给推回椅子上,骂道:“你给我坐下!脸上一条红红的想去哪里?就已经长得不怎么样了,还要带伤上电视,你以为观众那么好骗啊!”冷不防被她推回椅上,邢磊眼中闪过火光,作势就要再站起来。
&esp;&esp;“不准起来!”她一声斥喝,双臂在胸前交叉,冷声道:“我不知道阿美和你是有什么龌龊,但小齐拜托了我,你要是这个样子去上节目,到时候让上头主管看到,我会脱不了责任。你上节目是要打歌对吧!既然是要打歌,就要表现出最好的一面给人家看,同意?”
&esp;&esp;他抿着唇看她,半晌才道:“不要扑粉。”
&esp;&esp;她挑起一眉,道:“我会尽量。”
&esp;&esp;虽是不怎么甘愿,不过他还是点了头。
&esp;&esp;她见状打开吃饭的家伙,拿出和他肤色差不多的遮暇膏,开始替他掩盖掉他脸上的那条红痕,再快速的替他上了极淡的妆,吹好了头发,本来她还想帮他修掉有点过长的鬓,不过他坚决抗议,她只好放弃。
&esp;&esp;几分钟后,他还算顺利的进棚录了他第一次的综艺节目。
&esp;&esp;葳葳因为无聊,便站在旁边看,只觉得他僵硬得要命。
&esp;&esp;本来她一直挺好奇他相貌普普,为什么还有唱片公司要帮他出唱片,虽然说他吉他是弹得不错,但弹得不错的人多得很,也不差他一个。
&esp;&esp;不过当他在节目中开口唱歌时,她真的吓了一跳,而且显然不只是她吓到而已,因为从他一开始唱歌到结束,所有的人都不自觉的安静了下来。
&esp;&esp;他唱的是一首情歌,当时她已经听得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但是等认识他更久之后,亲眼看到他站在舞台上现场的摇宾乐,她才晓得这男人是天生的超级巨星。
&esp;&esp;不过在他们俩都二十岁的那年,并没有太多人这样认为,因为那是一个外表比内在更重要的时代,加上他年少气盛,个性十分糟糕,所以他第一张唱片和第二张唱片,隔了整整五年。
&esp;&esp;在那五年中,她和他从只是认识,到交情不错,直演变成无话不谈的好友。
&esp;&esp;那是一段有点穷、有点累、有些辛苦、有些快乐,又十分令人怀念的时光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