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爱趣中文>玫瑰之战 > 第1章(第1页)

第1章(第1页)

玫瑰

吕珀尔

你有没有试过,一直以来爱的是一个人,最后却发现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

你有没有试过,一直以来以为是为她好,最后才知道亲手推开的再不可得。

你有没有试过,一直以来想要厮守的人,却在最接近幸福的时候擦身而过。

你有没有试过,一直以来已抛弃的世界,却在最想留住的时候不得不放手。

19岁的玫瑰爱上亚历士,为了得到她爱的男人的爱情,千里迢迢孤身来到巴黎。在法国,玫瑰遇见英利昂,却没有意识到他们对于彼此的意义。三年两载,玫瑰与英利昂终究因误会重重而分手,两人各自回归不同的世界。辗转十余年,玫瑰终于明白自己的真爱,可惜意外

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

那一年,玫瑰去看法国网球公开赛。

球票是思诺送的,思诺本来打算看那场半决赛,可惜她支持的选手在上一场比赛中已经被淘汰,她索性把票送给玫瑰,自己跑去荷兰看花,那正是花开的季节。

周末,罗兰·加洛斯球场人山人海。其实玫瑰更愿意在家里看场电影,或者打开收音机一边做饭等利昂回来。这个周末利昂去里昂采访欧洲冠军杯,ac米兰客场挑战里昂队。

利昂曾是职业足球运动员,在一次致命的拉伤后挂靴,而后成为骨灰级球迷和足球专线记者。玫瑰不是球迷,实则她没有半点体育天才,时常觉得有朝一日与利昂有了孩子会影响运动细胞的遗传,利昂是想生一个足球队的。

看完第一盘比赛,玫瑰出去买了大杯可乐和爆米花,往座位走的时候脚下一绊已经覆可乐难收,大半可乐都泼到一个人的头顶,张口匆忙道歉。那人坐在观众零落的后排,帽子盖在脸上晒太阳,一下子被泼醒,掀开帽子。

很久以后玫瑰想,那一天她原本应该留在家里看电影的,或者随便做点什么都好。如果那一天没有去看那场网球,或者没有去买那杯可乐,没有遇见那个人,她和利昂的后来会怎样,会不会早已结婚生子吵架和好热热闹闹地过日子,不会有半点比别人更多的波折。

但是后来,生活已经是另外一番模样。

他收回长腿,笑着说没关系,一边又把湿的帽子随便戴在头上,几滴水珠亮晶晶地挂在眉宇。他笑着,那样的笑容,那样一张脸。

玫瑰打算离开的时候,他站起来,伸手从玫瑰手中的爆米花桶里抓了一把,不客气地吃起来,一边问她,“你猜谁会赢?”

玫瑰滞了一下,“就是不知道结果的时候最有意思,打到赛点全凭运气。”

他笑盈盈地看住她,“你相信运气?”

“毕竟自己能控制的事太少了。”

“能控制的事太少了。”他轻轻地挂着笑,“是呢,比如今天早晨出门的时候我可没想到会被泼一头可乐。”转而问:“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玫瑰。”

“很美的名字。”他慢慢地说:“我是莱斯礼。”

他说话的语气就好像“我是詹姆·斯邦德”,那种气派好像谁都应该认识他。玫瑰礼貌地笑,往旁边错了错身,仍是想走。

“很高兴认识你。”身后那个人说。

玫瑰扬了扬手,没有回头。

那天并没有看完那场网球,也以为不会再见。生命里有很多人,只是路人,不必再见。

玫瑰是美丽的女孩子,没有美到令人一见倾心的地步,但是坐在巴黎的露天咖啡馆,每次也总是有人过来搭讪,每当她从包里摸出香烟,旁边总会有人递上一只打火机。

玫瑰觉得那是她一生最好的时候。二十多岁的最后几年,从索邦念完书,在电视台作实习记者,遇见利昂以后,遇见莱斯礼以前。

后来想一想,当时也不过是每天跑新闻,不至于像念书时那样艰难,但也并没有奢华的手笔。不知道怎么,回忆起来每个镜头都是闪着光的。一年到头穿着牛仔裤球鞋,被利昂拉在手里走遍每条街。

认识利昂不久,她就搬离了与思诺合租的公寓。思诺是从香港迁居英国的华侨,转学在巴黎的高等商学院念奢侈品管理。她在网站发广告说要找一个女孩子合租,玫瑰看过之后对房子很满意,但觉得价格有点贵。正在四处寻别的房子,有一天思诺打来电话说可以便宜些租给她,因为“我一见你就觉得我们可以做朋友。”

思诺是顶漂亮顶时髦的女孩子,性格又好,唯一的麻烦是男朋友太多,时常在凌晨以后由叫不上名字的男生送回家,醉得一塌糊涂。玫瑰很担心她,但思诺是满不在乎的,“我有什么损失,年轻不过这么几年,不玩也会过去。”

玫瑰觉得两人的名字应该换过来,snow是雪,生活却花团锦簇,而她名曰rose,人生一片空白。那两年玫瑰一边念书,一边做兼职赚生活费。平面模特、中文家教、导游、翻译,许多零工都做过,生活压力其实很大,只是因为年轻,一路走下去似乎也没有什么。

遇见利昂,就是在她做翻译的时候。

那一年北京同悉尼争办奥运会,法国电视二台筹备一个专题,需要招聘一名临时翻译。玫瑰很少到巴黎十五区,迷了路,应聘时间就快到了。她看见一辆罗密欧停在路边,有人靠着车门打电话,于是走过去问路。

那人听见她问电视台怎么走,半天没有说出话,露出一脸古怪神情,指了指自己后脑的方向。玫瑰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电视台的醒目标志就在他身后二十米的位置。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