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稚踟蹰几秒,匆忙走出门后,才后知后觉事情的发展好像有点不受控制。
他虽然没有喜欢过其他人,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尤其是身边还有个——高中三年五个暗恋对象,和姜稚谈起感情头头是道的——徐翊宝。
姜稚好像突然明白了他说的“喜欢”是什么感觉。
——
“等等、等等——”
“你是说,你明白了喜欢是什么感觉?”
徐翊宝忍不住打断姜稚的话,声音吃惊且夸张。
姜稚认真“嗯”了一声,并肯定道:“是的。”
顺利结束讨论会后,姜稚吃过晚饭回去就和徐翊宝说了自己的发现。
消息刚发出去,徐翊宝的电话就打过来。
徐翊宝:“……我怎么就这么不相信呢?”
他小声嘀咕。
姜稚没听清。
“你说什么?”
徐翊宝:“我是说,你是怎么发现这件事的?”
姜稚简单和徐翊宝描述了一下事情经过,以及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想他的次数有些频繁,明明不太熟,走之前却打算跟他告别。”
“这跟我的平时不太一样。”
他朋友不少,同学、普通朋友、亲密朋友都有。“认真告别”这是属于亲密朋友的待遇,但路辞京明显还不属于其中。
除了徐翊宝说的“喜欢”,姜稚想不出来其他解释。
徐翊宝认真思考,做出判断:“应该是有好感。”
“按你的描述,对方长得好,身材好,相处过几次性格也不错,还帮助过你。这样的人,有好感再正常不过了。”
“噢噢这就是喜欢吗?”
姜稚试图总结:“我喜欢他的长相、身材、和暂时了解到的性格。”
徐翊宝:“还要加上一点点荷尔蒙。”
“再加上一点点荷尔蒙。”
姜稚补充。
徐翊宝应声:“差不多吧。”
“按你的说法,你们才见过几面,认识时间也不久,应当属于一见钟情的行列。”
“一见钟情?”
很熟悉的一个词。
徐翊宝对这个有经验。
“是的,生物学上的说法是,基因的选择。”
“所以……”
徐翊宝差不多梳理清楚了,给姜稚出建议:
“如果对方单身的话,你可以追求对方。”
“毕竟这么多年才遇到一个感觉这么特殊的人,错过有点可惜。”
姜稚认真思考。
徐翊宝继续:“能不能成另说,我比较喜欢体验这种感觉。”
姜稚:“你是指,每次有喜欢的人,你都灵感大爆发、狂写rap的感觉?”
徐翊宝嘿嘿笑起来,“也不光写rap啦,相处后对方人不错,也会写诗的。”
毕竟,不会写rap的诗人不是一个好的文学生嘛。
诚如徐翊宝所说,“喜欢”的感觉确实新奇。
姜稚第一次接触,也不想轻易放弃。
没有考虑太长时间,他就应下徐翊宝的提议。
“好!等我问清楚。如果对方单身,我就追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