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不说话,漆黑的空气里有古怪的安静,这份古怪的安静维持了约莫两分钟。
谭稷明握住她的手:“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
这手握着大概七八秒,只能听见她平稳的呼吸,仍旧不见她说话。谭稷明很了解她,话说到这份上她还是保持沉默,那就等同于默认。
他高兴极了,叹口气道:“就算死在这儿也乐意。”
“别胡说。”
他整个人没来由放松,舒坦得大喘气,黑暗中一直咧着嘴笑。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让人压抑恐慌,项林珠被他握着手,那粘腻的液体还在不断往下滴。
“你伤到哪了?”
他头晕脑胀,脸上肩上都疼,连后颈窝都是疼的,因为眼睛看不见东西,连带触觉也不灵敏,一只沾了血的手摸来摸去也不知道伤口在哪儿。刚才掉落的那一连串东西虽动静不小,但个头不大,只是量多,七零八落全往他身上砸了,他觉得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将这么想着,头顶的灯翁一声亮了。
触目所及是散落一地的高跟鞋……
谭稷明愣了两秒,看了看手上的血,低声啐骂:“这他妈什么运气……”
项林珠看了看他被鞋跟划伤的脸,其实那伤口不大,刚才被他胡乱抹了一把,这会儿半张脸都是血。
电动门被重新打开,项林珠心下一慌,从他的手心挣脱出来。他扬了眉,想伸手捉回来,却见接待他们的人一脸惶恐地盯着他的脸,激动地叫嚷着要拨打120。
但被他阻止了,一边擦着脸上的血一边埋怨那负责人:“一空架子放什么鞋,还是一摞高跟鞋,划了脸也就算了,要是歪个个儿划着眼睛,我可就瞎了。”又朝那储藏室努了努下巴,“别老想着省钱,开一窗户能费你多少银子?”
那人极内疚,点头哈腰赔礼道歉,又陪着他们去了附近的诊所,等从诊所出来,还坚持送他们回去,但谭稷明整了整带血的衣袖拒绝了,那人只好极具歉意地目送他们离开。
他袖口沾着干涸的血迹,裤料上也有,但因颜色深看不太出来,他额头上的红印子还未消散,脸颊上本来敷着止血小纱布,但他嫌不好看,一出诊所的门就摘了,换上透明创可贴,虽然也很显眼,但确实比白纱布好多了,莫名还多了几分江湖气。
他开着车,一边转头看了看项林珠:“手给我。”
项林珠神经敏感,本能地把手藏了藏。
他眉眼带笑,眼睛看着前方,胳膊已经横过来:“快点儿!”
前方红灯亮起,他力道均匀踩了刹车,停下的档口已将她的手拽过来,十指相扣紧紧握着。力道有些大,项林珠骨节发疼,她不适地挣了挣,他却毫不在意,已被满心欢喜冲昏了头,车外绿荫层层滑过视线,他嘴边浮起的笑像春日舒展的枝叶。
“好好开车吧,这样很危险。”
他一下下摩挲着她润白的指骨:“别担心,我车技很好。”
说着转头瞧她一眼,两人对视,项林珠的脸不适地红了红,转过眼去再也不看他。临下车时他仍不放开,她迎上他盈盈热切的目光,又羞又窘地惊了一跳,这才挣脱开手下了车。
她住在四层,楼道面向阴面,终日潮暗,这会儿却不觉得憋闷,心中俨然有只擂鼓,如急雨般紧密地捶起来,声声响在耳畔,她伴随着擂鼓声终于回到宿舍。
刘晓娟也在,上下打量她几遍:“谈恋爱了?”
她矢口否认:“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