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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3页)

为了不引起怀疑,接下来一定是弃尸。

让一个当年才五六岁大又受惊过度的事件亲历者儿童,记住那么多细节,简直强人所难。可正是经历过磨难,才有徐征明的今日,如他的账号“念念不忘”。

众所周知,念念不忘,反复念叨的东西,必会发出震撼人心的回响!

十九年徐征明一直没有遗忘,那些梦在他脑海里储存着,清晰得仿佛发生在昨日,没有因光阴而褪色。

江雪律一开口十分有条理,徐征明自然也顺着这个思路,闭上眼睛陷入了沉思。

江雪律知道,徐征明这是绞尽脑汁让自己潜意识去回忆,任由那些痛苦的记忆铺天盖地般再度席卷自身。

当年凶杀案发生在眼前,心理防御机制保护了他,同时也如一道枷锁束缚了他,让他遗忘了一些东西。

梦这种东西十分虚无。

如果是第一人称,一个幼童见到惨案一定崩溃,只能看到鲜血和失去呼吸的女人,他会哇哇大哭,瞳孔里只能倒映这些,不会去考虑太多。

除非是抽离出来,强行调转第三人称,以上帝视角去看,无疑就冷静许多,有一种拨开迷雾的审视之感。

比如这三个男人的样貌,是熟人作案还是陌生人作案?

比如凶器,一开始三个男人对女人拳打脚踢,粗暴地揪住孩子的衣领,目的显然是为了掠夺孩子,后来为什么又选择动刀子?

比如女人被拖出去,奄奄一息的她被拖去了哪里?又是被弃尸在何处?

再比如事发时间是什么时候,附近有没有目击证人等等,在那个没有监控网络的年代,命案的侦破全靠走访调查和目击者。

当年又是什么情况,是什么样的天时地利人和,才能让一桩惨案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事后没有引起怀疑?

顺着这些思路,徐征明还真如醍醐灌顶一般想起了东西。

他目眦欲裂、眼眶涨红:“我想起来了,那三名恶徒担心在屋子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血喷溅出来,弄死人不好清理,所以选择把我母亲拖出去……我印象中,没拖行太远!”

他的母亲大概有一米六十多公分,体重有四五十公斤。即使是经常干农活,身材魁梧、力大无比的男人,没有交通工具辅助,三名男人轮流拖拽,确实也无法拖行太远。

这逻辑说得通。

九十年代,村里主要交通工具是手推车、自行车和拖拉机,三个男人均没有使用。

那证明弃尸地就在这附近!

20年前,杀人后毁尸灭迹的手段远没有后来那么花里胡哨,主要是丢进河流和土埋两种,而二十年过去了,村里没听说,从河里打捞出什么尸体,那证明——

徐征明脱口而出:“是土埋!他们把我母亲杀了,应该是随便找了块地方埋了起来!”

江雪律点头:“凶手杀人抛尸,一般会遵循一些规律,比如杀人五公里内是他们的心理安全区,除非特别有把握,等闲不敢跨越雷池。而埋尸时为了不在路途中被人发现,一般讲究就近原则……”

潮声社团志愿者们,一直在旁听两人的对话,听得格外全神贯注,好似也沉浸在当年凶险异常的刀光剑影中。

当“就近原则”一出,他们精神一凛,略带刑侦学的一名妹子脱口道:“类似远抛近埋!”

除非是激情犯罪后的手忙脚乱,否则一般凶手选择埋尸地,不会胡乱选择。

案发时间是冬春,气温普遍很低,部分土地会结块,凶手为了方便埋尸,一般会选择那些质地不是特别坚硬、比较湿润松动的土壤!

五公里安全区、再加上远抛近埋原则、松动柔软的土层——一切清晰明了!

凶手一定就是当年的村里人!

埋尸地一定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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