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以秋却不管他,继续说着自己的条件,“我会在国外为如意找一个养母,有些手续还得你配合。”
也就是说,乐卓不仅要出钱,如意以后给别人养,也就不是他的女儿了。
但是他不敢抛弃如意,遗弃罪是犯法的,范美现在的情况,闹到法庭上,他很吃亏。
并且乐以秋一定会找一个厉害的律师,他只怕会更麻烦。
让他给钱给房子,他更不愿意了,“你那么有钱,为什么惦记我的钱?”
范美面色苍白的冷笑,也不说话,看着这对父女博弈。
范美当然不会开口,事情成了,如意也有个好归宿。
“那你自己的孩子,自己养吧,你也可以去起诉我。”
乐以秋温和的笑笑,“忘记告诉你了,我跟林夏宁办理了公证,我的钱都是她的,你就算起诉我,拿到的赡养费,也只是杯水车薪。”
“在江临养一个孩子,最少要两三百万,何况你今天多大?六十多了,能养孩子吗?那还要保姆阿姨。”
“照顾孩子的保姆,月薪最少一万块,一年十二万,十年就是一百多万,如意十岁了,你就七十多了,自己也需要保姆了。”
“哦,奶粉尿不湿,吃饭穿衣读书,你养她到十八岁,你觉得自己要花多少钱?”
“五百万够吗?我觉得我要的还少了,要不,你把房子都给我吧。”
乐卓的三套房子,两套在郊区,一套是单位分房,三套房总价也不到五百万。
乐以秋笑了笑,话讲的很轻松,她并没有把乐卓往绝路上逼,留下一套房子,还有养老金,一个正常的老人,这样的条件能过的很舒服了。
对乐卓来说,他所谓的自由,需要金钱的支持,比如再谈恋爱,没有了钱,谁会跟他一个老头谈恋爱?
还要把如意的抚养权给别人,不对,是让如意认别人当父母,还要他出钱?凭什么?
孩子自己养,还是把孩子给乐以秋养,乐卓陷入了两难。
两边花钱本就相差巨大,可自己养不仅要花更多的钱,还要消耗精力,等到孩子十八岁了,他也八十岁了,甚至他能不能活到这个岁数,都是未知的。
乐以秋算的只是孩子到十八岁,日后大学呢?各种生活费什么的他的养老金承担不起的。
想了想,乐卓终于咬牙道:“房子跟钱可以给你,但是如意不能放到别人名下。”
他不想竹篮打水一场空,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了,他干嘛还要养。
乐以秋嘲讽的笑出声,“我不是在跟你商量。”
“三个条件,一个也不能少。”
该说的说完,她转身就要离开,走到门口,她又想到一件事,“别想把孩子送人,我会盯着你的。”
她最后一句话算是威胁了,经过那么多事情,她怎么会让乐卓好过。
这时,护士找过来道:“乐如意的家人,该给她办出院了。”
此话一出,乐卓狠下心做出决定,叫住乐以秋,“我答应你。”
他还是想要自由,如同把乐以秋抛下给她外婆一样,只是她有外婆,身为父亲的他可以不出钱不出力,但是乐如意不行,他得出钱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