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小就知道个道理,叫做人往高处走。
同样我还知道另外一个道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犹豫啊,实在犹豫。
明明昨天还是被踢出道上的丧家之犬。
今时今日,片区最大的老荣对我抛出了橄榄枝。
见我沉默良久,乔老狗抱拳开口道。
“胜子,你是这一片的这个。”乔老狗竖起大拇指。
“但是,我说句实话,这小子对我胃口,我也想要。”
我瞅了眼王三喜,他握着酒杯的手都快发紫了。
活该!
“两位,我虽然不是老荣道上的,但是这小子跟着我也行,两位卖我刘峰一个面子吗?”
刘峰竟然也插了一脚。
胜子和乔老狗不约而同地扭头看向刘峰。
“。。。。。。”
“当然了,这小子在我手下肯定是我养着。”
“而且平时绝对不会到你们底盘上偷,”
“你们要是有需要的话,只要他同意,我也绝对不拦着,咋样?”
胜子和乔老狗对视一眼。
“既然你刘老大都这么说了,我没意见。”
胜子最先发表意见,
乔老狗也无奈地点了点头。
“那就这么定了,刘峰在此谢过两位了。”
饭局结束,我都没机会开口。
不过再给我两个胆子,我也不敢拒绝刘峰。
结了账,王三喜像一条丧家之犬先离开了。
胜子和乔老狗又和我说了一会儿。
大概意思就是等他们想偷哪里没法子了,肯定来找我出谋划策。
我也一一应下来。
等两人走了,诺达的饭店就剩下我和刘峰,
还有守在门外喝茶的十几个路人。
“小子,我一个月给你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