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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那年夏天(第1页)

辛辰走后,bruce本来也要走,但他是这个徒步论坛的名人之一,注册了三年时间,有时发在美国徒步的照片上来,今天突然现身,一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坚决不放他,他只能对辛辰挥下手,跟着车队一块去吃饭。

吃到尽欢而散,bruce回家,他父母在他15岁时离婚,他随后跟母亲和妹妹移民加拿大,但父亲林跃庆仍留在国内做生意,在本地有房子。他开了门,却发现父亲陪着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坐在客厅。

“乐清,介绍一下,这位是路非,现在和你小叔叔的公司正在合作项目,他有事想找你谈谈,已经等你很长时间了。”

bruce的中文名字是林乐清,家人当然习惯用这个名字叫他,他和路非握手,同时扬起眉毛,“你好,想必不是找我谈生意,对吗?”

路非笑了,“我叫你乐清,你不介意吧?方便的话,我们去楼下咖啡馆坐坐。”

林乐清家离本地晚报社不远,报社对面有家绿门咖啡馆,装修雅致,虽在这个相对僻静的路段,但生意一直不错,两人对坐,各叫了一杯咖啡。

“说起来,我们有点扯得比较远的亲戚关系,乐清,你的小表叔苏哲是我姐夫苏杰的弟弟,而且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三个月前,我陪苏哲去过你的宿舍。如果再说远一点,三年前在深圳举行的苏哲的婚礼上,我们也应该见过。”

林乐清恍然笑道:“难怪前两天在酒吧碰到你就觉得面熟,对,那天我回宿舍,你正好出去。小叔叔说你和我是校友,也是那个学校毕业的,大概想自己到学校走走。”

路非苦笑,他当时和苏哲去美国公司总部商谈风投基金参股昊天新项目的具体事项,办完公事后,苏哲说起要去探望就读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几年没见的侄子,路非三年前毕业于那边的hass商科研究生院,刚好也想趁周末回去看看老朋友,于是两人买机票,一同由纽约飞到旧金山。

到了林乐清的宿舍,他的室友说他马上回来,请他们稍等,路非却一眼看到墙壁上挂的众多照片中的两张。其中一张是在山顶,背后是霞光下的云海,景色壮美得难以形容,一个穿深灰色冲锋衣的女孩侧头凝神看着远方,头发被风吹得飞扬,显然是抓拍,她并没注意到镜头的存在;另一张背景明显是医院病房,单调的白墙、白床,旁边有竖立的输液架,一个男孩子和刚才那个女孩靠在一起,他们都穿着蓝白两色条纹的病员服,显得苍白憔悴,却直视镜头,笑容十分开心。

路非大吃一惊,单独那张自然不必说,合影上的女孩子瘦得下巴尖削,头发剪得短短,可漆黑的眉毛、明亮的眼睛,左颊上一个酒窝隐现,正是几年没见的辛辰。

苏哲见他留意看这两张照片,笑道:“这男孩子就是我侄子,他爱徒步,三年前和照片中的女孩结伴穿越秦岭,险些送命,当时出动武警入山搜救,弄得实在轰动。”

“三年前吗?具体什么时候?”路非回头看着他,声音有点艰涩。

“我那年六月底在深圳结婚,他回国参加完婚礼后去的秦岭,应该是七月初。路非,怎么了?”

“没事,苏哲,我先出去走走,我们待会儿见。”

路非无法按捺住心头的震动,匆匆出去,和刚回来的林乐清擦身而过。

绿门咖啡馆门边风铃轻轻一响,一个穿着黑色小礼服裙的美丽女子走进来,她肌肤如雪,头发松松绾着,随意垂下几绺,极有风情。咖啡馆里不多的客人几乎全禁不住注目于她,她却仿佛对所有目光都没有感觉,径直绕过柜台进了里面。

林乐清笑道:“天哪,这家店没换名字已经叫我吃惊了,没想到老板娘还是这个美女,好像叫苏珊吧。我15岁那年移民加拿大,临走的前一天,我爸非要跟我谈心,带我到了这里。那天头次看到她,着实把我惊艳到了,一颗少男的心跳得怦怦的。想不到七年过去了,她竟然一点没变。”

路非只扫了那边一眼,显然并没留意老板娘的容貌,“我们之间又有一个巧合,乐清,我也是七年多前离开这个城市去美国的。”

“那我猜,你经历的告别应该比我来得浪漫。我当时是15岁的别扭男孩子,正恨着爸爸,一句话也不想跟他多说,要不是看到美女老板娘,那个晚上大概会郁闷死。”

这样风趣开朗的林乐清,让路非没法不微笑了,“不,和我告别的是一个快18岁的倔强女孩子,那场面一点都不浪漫,可是我忘不了她。”

“我没猜错的话,那女孩是合欢,也就是辛辰吧,我叫习惯她的网名了。”他看路非诧异,笑道,“我父亲介绍你叫路非,我就知道你想找我谈什么了。”

“合欢。”路非重复这个名字,出现在眼前的是那个摇着合欢树干让花瓣纷扬散落一身的女孩,他有点不相信地问,“这么说……她对你提起过我?”

“不,她什么也没说,可是三年前,在太白山上,她发着烧,我照顾她,她在半昏迷中曾经拉着我的手叫路非这个名字,我印象很深。”

路非紧紧握住

面前的咖啡杯,指关节泛出白来,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有了一点低哑,“那天在你宿舍,看到小辰的照片,听苏哲说起,我才知道她曾经跟你穿越秦岭遇险,不要说我,她家人全都不知道这件事。”

“徒步出发前,每个人都要填家人的联络电话,只有她因为来得最晚,不知怎么的就没填,出事以后,俱乐部的人很快找到了我父亲,可怎么都联络不到她家人。她在医院里也拒绝透露家里的电话,本来我以为她是独自生活,不过后来听见她给她大伯打电话,显得很轻松,只说想在西安多玩几天。”

路非看着前方出了一下神,低声说:“我回去后上网查了,报道全都很简单,我反复看你们穿越的路线,搜集相关的徒步信息,就是找不到关于你们两人被困的具体情况。”

“当时很多记者来医院,我倒是无所谓,但合欢拒绝接受任何采访,我当然尊重她的意见,只让我爸爸出面应付他们,同时感谢武警的高效率搜救行动。”

“方便对我讲得详细一点吗,乐清?三年前,我回来过这个城市,就是你们出发徒步的那个时间。我确实想在做某个决定之前,回来见一下小辰,可没想到她为了避开我,会弄得自己差点送了命。”

“她是为了避开你吗?”林乐清皱眉沉思,他想,会在病中反复呢喃某个人的名字,却贸然加入一个艰苦的徒步只为避开他,确实是个让人不能理解的选择。

“我为了参加那个七天徒步,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至于合欢,我们以前不认识,我只知道她最后一个跟帖报名,最后一个赶到西安的集合地点,带的装备并不齐全,但她说她从18岁开始参加徒步,户外经验足够应付这条线路,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那是一条十足自虐的路线,七天行程,全程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需要翻越10多座海拔在3400米以上的高山,而且沿途没有任何补给的地方,就是说所有食品都得随身携带,加上帐篷、炉头、气罐等各种装备,女性的负重都超过了20千克,男性负重大多超过了25千克,是名副其实的重装徒步。

太白山的景色壮美,石海、草甸、原始丛林、荒原直到第四纪冰川遗迹等各种地貌齐全,夏天不知名的各色野花随处盛放,那个时节正好高山杜鹃也开到尾声,十分绚烂,可是大部分路线其实没有路可言,只能踏着羚羊等野生动物行进的痕迹前进,气候更是瞬息万变,阴晴不定。他们出发的时间是七月初,个别山顶仍有隐约积雪,山上宿营地温度在0~10c之间,而且正当雨季,山间暴雨浓雾说来就来,全无征兆。

第二天下午,就有三个队员或者出现轻微高山反应,或者不适应艰苦路况,退出了行程,由俱乐部工作人员护送下山。辛辰带的帐篷并不符合规定,已经被留在山下,与她合用帐篷的女孩退出,她被领队指派与林乐清同住一个帐篷。有漂亮女孩“混帐”,林乐清自然开心,哪怕这女孩总是若有所思,并不怎么说话。当然,在那样的高强度穿越中,闲聊的人很少,可到了休息和晚上宿营时,大家都谈笑风生,而她仍是沉默的,眼神飘向远方,明显心事重重。

第三天天气不错,夜宿将军庙,满天繁星璀璨明亮,似乎触手可及,并坐仰望星空,他们才有了第一次算得上对话的交谈。林乐清意外地发现,两个人以前竟然曾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

“她一路都毫无抱怨,紧紧跟着队伍,表现得能吃苦,也很有经验,吃什么食物都不挑剔,喝从石缝里接的水也没像另外的女队员那样大惊小怪。”

路非有一点洁癖,他想艰苦他应该并不怕,可那样的饮水大概就有点接受不来了,记起辛辰曾自嘲“馒头掉地上都能捡起来拍拍灰接着吃”,倒真是一点没夸张,难以想象那个曾经挑食挑得厉害的女孩子经过多少的户外磨炼,才到了这一步。

“到了第四天,上午下起了小雨,等我发现她因冲锋衣渗水感冒低烧,只是自己吃药硬扛着的时候,已经晚了。她越走越慢,我和她落在后面,过了雷公祠就跟队伍失去了联系,在一大片原始落叶松针林迷失了方向。”

那天雨并不大,可是雾十分浓,辛辰的步子显得沉重而迟滞,仿佛被泥泞的山路绊住,林乐清要接过她的背囊,她摇头谢绝,哑声说:“没事,我撑得住,你先走吧,我一会儿就跟上来了。”

后来她没法倔强了,只能任由林乐清将背囊夺过去。

“晚上我们只有独自扎营,倒霉的是我在周围没有找到清洁的水源,还碰上了一只落单的野生羚羊,这种动物看着温驯,其实很危险,据说太白山里每年都有羚羊顶死人的例子。我算走运,闪避开了要害,但还是被顶了一下。”

林乐清勉力支撑着回了帐篷,躺在辛辰旁边,想等疼痛缓解下来。她正陷入半昏迷中,突然抓住他的手,喃喃地说:“路非,不要走,不要走,我害怕。”

她的手劲突然大得出奇,拉扯牵动他被撞的锁骨,顿时疼得他眼冒金星,他只能咬牙忍着,柔声安慰她:“好,我不走,放心,我就在这里。”

辛辰好一会儿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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