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儿累了,放开马匹,任它们自己饮水去。
遍地的野草,三匹马尽情吃了个够。
人和马休息了一个小时,接着赶路。
他们到了狼嚎谷,整整拐了四个大弯,才进入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
山脊是向北延伸出去的,接近山顶的地方,是一大片平地,杂草丛生。
有些野草长得比人还高!
他们时不时就听见狼的嚎叫声!
幸好约翰来过这里,认识路,要不然光凭西恩一个人还真找不到。
也不敢一个人来这种野兽出没的地方。
天色渐晚,人的视线受阻,远处的东西已经看不清了,丝毫不见那匹传说级美洲虎纹野马的影子。
“约翰,你确定是这里吗?”西恩说话时,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越接近山顶,风越大。
山崖下还挨着大海,到了晚上,冷风刺骨!
那股劲风,直往人袖子里钻!
查尔斯也把新买的大衣裹紧些。
约翰看了看四周地形,语气笃定:
“放心吧,兄弟,肯定是这。这种马中之王,最喜欢在这种深山老林待着。”
查尔斯问道:“这地方太凶险了,很少有人能来到这里还能活着出去。”
约翰说:“是的,这里有鹰,有熊,还有狼。”
查尔斯只觉头皮麻,大惊说:“这么危险的地方你以前孤身一人还敢来?你可真能耐!”
这句话勾起了约翰的痛苦回忆:
“唉,我是帮派四把手,奥德里斯科帮的人认识我,朝我开枪,那天我杀了他们三人。谁知道他们在不远处有营地!一堆枪手追杀我,我的马都被他们打死了,我无路可逃,只能拼了命,来到这种人类不敢上来的地方藏身。”
西恩担心地说:“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过夜,这也太恐怖了。你胆子可真大。你就一点也不害怕吗?”
约翰心有余悸:
“谁说不害怕?那天晚上我是在树上过夜的,不敢睡着,也睡不着,又冷又饿。各种可怕的野兽嚎叫声,如同鬼叫,我都吓哭了!我想我的妻儿,害怕再也见不到他们!”
西恩问道:“那你怎么知道这里有虎纹野马的?”
约翰说:“第二天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我感觉自己要饿晕了,又累又困,我整个人都快死过去了。真想立刻躺地上睡觉啊,但我告诉自己不能躺下,否则一定成为野兽的早餐。这时,我竟然听到一声尖锐的狼叫!把我吓得一个激灵,直接就清醒了!”
西恩和查尔斯不插嘴,听他说。
过了这么长时间,约翰回忆起这事,仍然很惊恐:
“我顺着狼叫的方向看去,一只巨大的灰狼,在疾朝一匹腿上长着虎纹的美洲野马奔去,张牙舞爪的想去撕裂它!谁知那马竟然一点也不怕狼!狠命扬起一蹄子……”
“你说呀,卖什么关子。”查尔斯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就这么一蹄子呀!就只这么轻描淡写的一蹄子,咔嚓一声巨响,把那只大凶狼的骨头都踢碎了!大凶狼疼得出绝望的吼叫,声音震得整个林子都在颤抖,然后躺下不动了。”
“可我害怕呀,怕狼死不透,跑过去对着狼脑袋又补一枪,那狼一点反应没有……”
“妈的,幸好马不吃肉,要不然我就危险了。虎纹野马瞟了我一眼,像个王者一样,不屑地扬着蹄子跑了,就像一阵猛烈的飓风,几步就没影了!”
约翰指着前边不远处的山岩处:
“当时大概就在那里,对,就是那个位置,我真感谢这马啊。我都饿疯了,正愁没吃的呢!我拿出匕扒了狼皮,割下肉,又拾了干柴,打着了火烤着吃。吃了八块狼肉,吃得满嘴溜油,香啊,这回彻底饱了!”
“有了体力,我就不害怕了,就在这养精蓄锐。晚上我就睡树上,渐渐的也能睡着了。奥帮里斯科帮的人始终不敢来这。吃了两天狼肉,第三天我就下山了,专拣偏僻小路走,避开了他们的人。后来那张狼皮我还卖了5美元25美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