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吗?
余欢当然是认识高宴的。
高一的上学期,几乎是刚军训完,高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f市杰出企业家的儿子,家世好,样貌好,还擅长运动,虽然长了一张有些厌世的脸,但这并不妨碍女生们对他芳心暗许——
相比之下余欢就普通多了:不擅长主动和人交往,从入学一来就独来独往,加上话少时常面无表情,许多人误会她性格高冷,极少有人愿意与她多做交流。
那时的她和他分别在不同的班级。
她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即便没少听同班的女生谈论他的名字,也并不怎幺在意——
虽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数学老师,作为课代表,她进出办公室时,偶尔也会撞到他,但他们从来没有单独说过话,甚至眼神交流。
直到某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她在办公室帮老师批改作业,肚子忽然翻江倒海地疼了起来——
其实是例假,并非什幺严重的问题。
但高中时期的她,太过瘦弱,气血严重不足,每次例假前到访的第一二天都如同受刑一般。如果例假前碰巧受了凉,那疼痛更是翻一个量级——
老师被她苍白的脸色吓到,连忙就要送她去医务室,她拉住对方,在支吾半天后,对方总算恍悟:“咳咳……那这样,你休半天假,我打电话让你家里人来接你。”
高中的时候,余欢父母在外务工,她寄住在她大伯家。
那天,家里不巧没人,电话打了半晌都是忙音;余欢趴在桌子,表示等自己缓一缓,可以一个人打车回来。
数学却老师并不放心。
他想送她,无奈接下来有个重要的会议,正好高宴敲门进来,于是他一拍掌,把送余欢的任务交给了高宴。
“你……能自己走吗?”这是高宴对余欢说的第一句话。
余欢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桌子勉强地站了起来,高宴看着她,忽然微微别过头,然后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外面有点冷,不然你先披着我的外套吧。”
那天,余欢回家后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不小心沾了一块血迹。
这大概是高宴脱外套给她的原因。
但当时她并不清楚。
只是当她擡头,看到少年身姿挺拔,表情严肃,灯光打在他漂亮的脸上,周遭一切都显得潦草而寡淡。
鬼使神差地,她就接过了外套。
高宴撑着伞送余欢一路出到校门口,把伞递给余欢,自己则冲进雨中帮她截车。
当时老师的意思是让高宴送她出校门,帮她叫出租车。
可等到终于有出租车停下,余欢收了伞递给高宴,刚想把衣服也脱下还给她,对方却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先行上了车。
“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这雨越下越大了。”
余欢只好跟着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