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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怕被人发现,她不敢大摇大摆从小吃店走出去,于是脱下高跟鞋跳到临近一栋房子的天台上,轻轻巧巧转过弯,沿着一只木梯往下。最后回头冲江天佑挥了挥手,消失在了一片灰色的建筑中。

江天佑看着她猫儿般敏捷的动作,回想起她刚才“求婚”时那惊人的气势,忍不住“啧啧”两声。

他知道现在的小姑娘一个比一个厉害,却不晓得竟然厉害成了这个样子,让他这个大老爷们都汗颜不已。

江天佑低下头看着手中的信纸。

甲方:贺敏敏。

乙方:江天佑。

现就两人缔结婚姻关系,做出以下承诺……

就在刚才,在这潮湿逼仄的小阁楼里,两个胆大包天的年轻人签订了一份惊世骇俗的合约。

他们约定要进行一场为期一年的“合同婚约”。

他答应与贺敏敏在原定十一婚期举行盛大的婚礼,为她在亲朋好友面前赚足面子,并且帮助她获得百货公司的职工福利房。

作为交换,贺敏敏需协助自己拿到结婚证,保证自己能够顺利赴港继承母亲留下的财产。

在此期间,如果有外人对其夫妻关系提出疑问,两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对方一起排除困难。

为了避免今后因为财务问题发生纠葛,两人在合约上特别强调,双方虽然结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是各自财务情况独立自主,以免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简单地说,就是一年之内秋毫无犯,一年之后各奔东西。

不过在讨论到婚礼费用时,面对贺敏敏提出的aa制的要求,江天佑表示一切由他承担,毕竟他是个男人,不能让贺敏敏的家人说闲话。争执不下,贺敏敏只好接受。

这张写得扑扑满的信纸,从上到下一共二十多条,都是贺敏敏逐一口述的。

这让江天佑很是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早就打好了腹稿,就等他点头答应?

又或者……如果他不答应的话,贺敏敏还有其他的“备婚者”,自己不过只是其中之一?

江天佑突然觉得有些胸闷。

不过纠结这种细节毫无意义,他把信纸对折,拉开窗边写字台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只铁皮盒子。

打开盒子,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映入眼帘。

画面中心坐着一个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女子,她穿着浅色旗袍,搂着一个襁褓。女子虽然面容姣好,却是个冷美人。美好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却照不到她的眼睛里,没有半点笑意。

和她对比起来,站在他俩后方,身着深色大襟衫的妇人就笑得开心多了。

江天佑把照片翻转过来,照片背后是两排娟秀的字迹:

吾儿天佑百日照,与花姑于涵养邨自宅前拍摄

1963年5月

江天佑轻轻抚摸着蓝黑色的字迹,眼角微红。

这是母亲给他留下唯一的东西。

好婆说拍完照片的第二天,他的母亲就走了,说是去找他父亲,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之后,他就和照片上那个穿着大襟衫的妇人,也就是好婆相依为命。

好婆本姓花,是外祖母的陪嫁丫头,外祖母难产生下母亲后撒手人寰。好婆先是带大了母亲,后来又带大了他,自己却是终生未婚。

本来母亲留下的东西不止这些,可在一年后开始的那场运动中,他们主仆被赶出了原来的住所,家里的东西都被抄光了。家具卖到“淮国旧”,书籍信件全部扔在门口院子里烧掉,这张照片是好婆唯一抢救出来的东西。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襁褓里的婴儿长成了小伙子。江天佑早就过了对母亲依恋的年纪,不再渴慕亲情,没想到却从遥远的香港传来了有关母亲的消息。

江天佑喜欢看外国电影,洋人常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这句话放在他身上也是一样的,那封带着海风的航空邮件传来的是母亲的死讯。

母亲江幼怡一个人孤单单地死在了养老院中,享年62岁。总算她还记得自己在大陆有个儿子,在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这些年来积攒的一笔不算丰厚的积蓄留给江天佑和好婆。

好婆不识字,江天佑把信念给她听的时候,以为好婆会伤心欲绝,没想到老太太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小姐到底为什么不告而别。后来我想通了,小姐要是不走,那几年里,以她的脾气恐怕也活不下来。能多活二十年,已经算是向老天爷求来的好运道了。”

好婆豁达得出乎江天佑的预料。

也是,她一生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经历了太多,早就看透了人世间的纷扰起伏。

然而江天佑还年轻,他有他的抱负和事业,母亲的遗产是他的第一桶金,他必须争取到手。

江天佑把照片放在皮夹中,打算带着它一同去香港。他正预备把签好的合同放进盒子里,看到落款处两个红色的指印时忍不住莞尔一笑。

直到起草合同的时候,两人这才知晓彼此的大名。

“江天佑先生,你好。”

“贺敏敏小姐,合作愉快。”

签完名,他们就像是合谋不轨的犯罪分子互相对视了一眼,郑重其事地朝对方伸出手。

女孩子柔软的手指划过掌心,在江天佑心下撒下一片涟漪。

“那我们这样就算签约成功了?”

“还差一步。”

贺敏敏说着打开包,掏出一支的口红。她拉过江天佑的手腕,在他大拇指的指腹上涂了一层口红。

“你以前没签过合同吧?光签字是不够的,要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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