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我一眼,甚至用可怜的语气说:“只是可惜,你当初在她心里的分量也太小了,不过六万多,连个表带都不够买。”
我与沈欢相知相恋,相守十三年。
那时候她还不是那个身价万亿的企业家,我的身体也没有如今这样差。
我们只是两个只有彼此的穷孩子,为了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一个家努力奋斗。
欠她的那六万多块钱,是她用她的第一桶金,带着我搬出了阴暗的地下室,搬进了温暖的小窝。
可现在,她却和周明一起,拿着当年的租房合同,将我告上法庭要我还钱。
只为了周明新看上的一个手表,最新款,要十七万。
我的那点钱连零头都不够。
沈欢亲昵的揉了揉周明的头,眼中满是温柔,“算了,这点钱你拿着花。手表我回头送你。”
周明甜腻地抱上沈欢的脖子,“谁让我是你最爱的人呢。”
我忽的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伤口,还是因为什么别的。
我无意再在这里去做她们秀恩爱的工具,从沈欢始终不肯放开的手指了夺回了自由。
正打算转身离去,却忽然踉跄了一下。
手里的病理报告散开,落在沈欢的脚边。
她拿起来扫了一眼,
“肾脏缺失?”
沈欢脸上闪过一丝错愕。
可下一秒,她却一把将病例报告砸在我脸上。
“陆弦,没想到你为了钱,竟然堕落到卖肾的地步。”
“果然,你和五年钱一样,眼里只有钱!”
我微微抬起头,看到沈欢依旧健康的身体。
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什么也没说,伏下沉重的身体病例捡起。
周明泪眼朦胧的抱着沈欢的胳膊,看向我的眼神里,却只有恶意。
“老婆,你曾经也被人捐过肾脏,所以才创建了基金会,我们帮帮他好不好?”
她的话提醒了沈欢,提醒了我曾经在她最需要的时候,为了钱财离她而去。
方才的那点半点迟疑,彻底消散了。
她厌恶的瞥了我一眼,冰冷的说道:
“那些好心人的肾脏救不了一个无情的人,她不配。”
周明得意地瞥了我一眼,便拉着沈欢欢天喜地的走了。
直到两人离去。
我仍低着头,看着地上被周明踩了好几脚的病例。
盯着‘肾脏缺失’四个字。
视线有些模糊。
我费力的弯下腰,捡起病例,慢慢的抹去上面的泥土。
只觉得胸膛传来一阵刺痛。
看着沈欢与周明亲昵的走远,我抚过胸膛那道深深的疤痕。
彷佛还能感觉到它的疼痛。
沈欢到现在都不知道。
那颗肾脏,是我捐给她的。
2。
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