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它也是车啊……”
“行了,我这技术你还信不过。”
“不敢,不敢……老大走好,老大我等你回来……”马仔甩出一条手帕沾沾眼睛,兰花指销魂地一翘,目送李三公子在扬起的漫天尘土中远去了。
彼时方义同已经站在兰堇广场的舞台一侧。
他看着周围和自己一样的参赛者,心中忐忑不已。
不管唱的如何,至少其他人都在装扮上下了一番功夫,而我们的方哥……且不说他那件棉t早已洗的掉了色,胸口处居然还爬着一块暗黄的油渍!
——这哪是来比赛?分明是打下手的吧!
方义同把领子向下拉了拉,将那油点子遮去三分之二,于是他满意地微笑了。
没关系,舞台灯光并不强,况且和观众相距甚远,别人不一定看得到……
只要把歌唱好就行了,其他都是次要的……
方义同暗暗揪紧衣角,背挺得笔直。701
七点整,决赛准时开幕。
主持人是个煽动气氛的好手。兰堇广场本来人就多,听到声响后便纷纷将注意力转移过来,没多久便里三圈外三圈把舞台围了个水泄不通。
此广场面积不大,经常举办各种中小型活动,周围是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区,图的便是那汹涌人潮之下的高浓度关注。
方义同是2号,他觉得自己还挺幸运,既不会早早出场当那出头鸟,也不会因为前面选手表现太好造成压力。
事到如今,那五千块究竟花落谁家他反而看得没那么重了,本来生活就不是事事如意,他能尽力争取一次,已经没什么遗憾可言。
1号下台后,方义同走上去。
他的声音带着细微的沙磁,不算蛊惑人心,却让人不由自主想要听下去。
那歌声,似乎蕴含了能平复人烦乱心绪的力量一般。
百米开外的办公楼上,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窗前。
歌声从兰堇广场的扬声设备中远远传来,左边的男人吸了口烟,微微眯起眼睛,道:“这人倒是有副好嗓子。”
“怎么,唐总最近换口味了?”另一个顺手开了窗子以便听得更清楚,“我可是记得你前不久才刚刚捧红个什么混血美少年,这不是短短一个月就要移情别恋吧——哟,别说,声音真不错,是个好苗子。”
先前那个灭了烟头,不以为意,“你当我是回收桶,什么人都感兴趣。”
“您这眼神儿,还真像是对下面那个感兴趣。”
他轻笑一声,目光越过层层叠叠的身影,停驻在舞台中心的人身上。
这么远的距离看不清模样,依稀只能辨出是位个头中等,身形清瘦的少年。
——就那身材来说,还真对了他的口味。
唐阅随口问:“这是谁家办的活动?”
“老陈那超市呗,”那男人突然意识到什么,顿了顿,露出一副神秘兮兮的笑来:“要不,我帮你打听一下?”